| 名称 | 阜阳师范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36 | 393 |
| 校友会(综合) | 340 | 418 |
| 武书连 | 448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92 | 8610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0 | 87697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1 | 21430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0 | 21698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7 | 10902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2 | 27034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6 | 77305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1 | 1895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69538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8 | 16976 | 406 |
阜阳师范大学是一所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坐落在千年历史文化古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阜阳。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是老庄文化发源地、管鲍故里、三曹故乡,晏殊、欧阳修、苏轼曾在此为官,有着“百亿粮仓、颍淮善郡、书法名城、生态水城”的美誉。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汇千里长淮锦绣,聚三清贯颍灵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达便捷,环境秀美怡人。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设立阜阳师范学院,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启动研究生培养,2019年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并获批为安徽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05年、2014年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建校60多年来,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应用型优势初步彰显、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省属地方高校,先后向社会输送10万余名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赢得广泛赞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阜阳师范学院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如下:
1.奖:是指政府、学校和社会机构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各种奖助政策。我校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资助的奖励项目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自胜奖学金”、“倪氏助学金”、“淮都奖学金”、“弘大奖学金”、“西部励志奖学金”、 “建行助学金”、“考研及专业竞赛奖励”等。
2.贷: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安徽籍学生可以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省份学生可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是指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补:是指我校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开展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孤、残学生生活补助”、“ 困难学生考研补助”、“司法考试学生补助”、“送暖衣”、“双困生求职补贴”等多项资助工作,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5.减:是指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须有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给予其减免一定的学费。
6.绿色通道:是指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未及时办理助学贷款或货款未及时到帐的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恢复为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本科),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
在6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文理人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奋勇开拓,文理精神薪火相传,教泽留芳,学校事业康庄发展、阔步向前。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建成宝鸡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学校已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奖、贷、助、补”及新生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上学,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成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有效途径。凡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临时困难补助
我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解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疑问。对实属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付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校实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升自身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