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大连工业大学 | 安阳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54 | 367 |
| 校友会(综合) | 185 | 340 |
| 武书连 | 367 | 36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6 | 64838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5 | 72256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7868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4344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0204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2 | 60300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9 | 17492 | 5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2 | 154848 | 400 | |
| 2021 | 软件类 | 本科二批 | 465 | 197054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3 | 200256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7 | 36000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16 | 51641 | 466 |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食品、轻工、纺织、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50个普通本科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特色专业、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辽宁省转型示范专业、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共45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500余人。
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说明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3.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5.学校对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合”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总分”、“数学”、“语文”、“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7.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只填报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并填报服从调剂志愿,则认为允许被调剂至另外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也不会被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3)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其他普通美术类专业为60分;表演专业为5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4)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课成绩。
(5)表演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理工或文史 |
4800 |
|
2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理工或文史 |
4800 |
|
3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理工 |
3800 |
|
4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5 |
0802 |
机械类(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6 |
080204H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理工 |
35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7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8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9 |
080603T |
光源与照明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0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1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2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4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5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6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理工 |
4000 |
|
17 |
081601 |
纺织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18 |
08160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19 |
081701 |
轻化工程 |
四年 |
理工 |
3800 |
|
20 |
081702 |
包装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1 |
081903T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2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3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4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5 |
082706T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6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理工 |
4800 |
|
27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8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29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四年 |
理工或文史 |
4200 |
|
30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理工或文史 |
4200 |
|
31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四年 |
理工或文史 |
4200 |
|
32 |
120701 |
工业工程 |
四年 |
理工 |
4200 |
|
33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10000 |
|
34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8000 |
|
35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10000 |
|
36 |
1305 |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专业)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10000 |
|
37 |
130502H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5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38 |
130505H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5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工大校发[2012]30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甲骨文故乡、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阳师范传习所,1949年被命名为平原省立安阳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改名为安阳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为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教育学院、安阳市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阳师范学院。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书法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为16000元/生·年;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本科为11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11000元/生·年;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为10000元/生·年;法律事务专科为37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7人间65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