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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工作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07:21:17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4

满意答案

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工作录取分数为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2,最低位次是96477、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5,最低位次是185051。
一、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社会工作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5296477
综合社会工作山东普通类一段-485185051
2.2020年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社会工作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5991273
3.2019年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社会工作河南本科二批-49651728
文科社会工作湖北本科二批-50024641
文科社会工作湖南本科二批-52728315
文科社会工作内蒙古本科二批-46814520
综合社会工作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5299109
4.2018年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社会工作内蒙古本科二批-44414309
文科社会工作河南本科二批-50049188
文科社会工作湖北本科二批-51124194
文科社会工作湖南本科二批-53725087
5.2017年社会工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社会工作天津本科二批A段-4467950
文科社会工作湖北本科二批-47224368
文科社会工作广西本科二批-41736716
二、社会工作专业介绍
社会学类 社会工作
楚雄师范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非师范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社会工 作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质和科学文化 素质,掌握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社会工作理念 和社会工作实务技能,能够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 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 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 人才。 核心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社会保障概 论、社会政策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 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 行政。 本专业从 2014 年开始招生。

三、楚雄师范学院
525
软科(综合)
389
校友会(综合)
698
武书连
学校简介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成立,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36年10月6日正式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正在着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

(1)、书法学专业在云南和山东认可和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除书法学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联考、校考成绩)。

(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对往届生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录取条件的往届生,学校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毕业生就业

    

 

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自2004年以来,连续十一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各年度年终就业率如下:

    2004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6%;

    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89%;

    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77%;

    2007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48%;

    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4.86%;

    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2%;

    2010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7.02%;

    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97.63%;

    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98.06%;

    2013年毕业生就业率99.2%

    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97.5%;

    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98.5%;

    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98.76%;

    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97.9%;
         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97.9%。

 


困难生资助办法


楚雄师范学院已建立起多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为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资助工作宗旨与目标,通过多年的努力,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各类奖助学金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补充的集“奖、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和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设置一览表


项目

资助人数

资助总金额(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411

205.5


国家一等助学金

1130

395.5


国家二等助学金

3334

833.5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81

32.4


定期困难补助

2936

137.42



临时困难补助

7

0.34


御寒物品补助

700

7


勤工助学

4300

53.945


 



加分政策

    录取工作中,我校执行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中专 2022-08-0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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