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辽宁 | 本科批 | - | 527 | 14674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福建 | 本科批 | 509 | 506 | 17173 |
| 历史类 | 汉语言文学 | 重庆 | 本科批 | - | 528 | 16663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福建 | 本科提前批 | 513 | 488 | 20692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85 | 25528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98 | 25306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528 | 23427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重庆 | 本科二批 | - | 518 | 16716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528 | 2454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河南 | 本科二批 | - | 500 | 49188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510 | 24450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广西 | 本科二批 | - | 474 | 24562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海南 | 本科批 | - | 621 | 421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重庆 | 本科二批 | - | 495 | 17048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河北 | 本科二批 | - | 467 | 31546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 | 419 | 14149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福建 | 本科提前批 | 438 | 420 | 2049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486 | 22453 |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509 | 36330 |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成立,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36年10月6日正式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正在着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录取工作中,我校执行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1)、书法学专业在云南和山东认可和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除书法学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联考、校考成绩)。
(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对往届生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录取条件的往届生,学校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学生平均伙食标准为十五元左右\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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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楚雄师范学院福建汉语言文学2016提前文科445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楚雄师范学院福建汉语言文学2016提前文科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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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01楚雄师范学院2022年在辽宁、湖南、云南、陕西等4个省市开设汉语言文学专业。楚雄师范学院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050101汉语言文学陕西本科二批四年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1.分数线: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为527;2.学费: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为3400;楚雄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楚雄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科本科一批普通类

楚雄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录取分数为辽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7,最低位次是14674、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6,最低位次是17173、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8,最低位次是16663。楚雄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录取分数线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