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
| 小学教育(师范,4200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2021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6 | 73415 |
| 文科 | 472 | 26292 | ||||
| 小学教育(师范,3年,3300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专科批 | 414 | 50432 | |||
| 小学教育(师范,4185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2020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3 | 69837 |
| 小学教育(师范,4185元/年,民族班,在澄碧校区办学) | 422 | 82548 | ||||
| 小学教育(师范,4185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文科 | 446 | 23804 | |||
| 小学教育(师范,4185元/年,民族班,在澄碧校区办学) | 432 | 28680 | ||||
| 小学教育(师范,3300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专科批 | 382 | 50847 | |||
| 小学教育 | 2019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3 | 69470 |
| 文科 | 468 | 21824 | ||||
| 小学教育-1 | 专科批 | 385 | 53053 | |||
| 小学教育(在澄碧校区办学) | 2018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0 | 81242 |
| 小学教育(师范)(在澄碧校区办学) | 文科 | 464 | 27399 | |||
| 小学教育 | 专科批 | 378 | 57943 | |||
| 2017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2 | 64265 | |
| 文科 | 457 | 24543 | ||||
| 专科批 | 383 | 48142 |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广西 | 小学教育(师范,4200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6 |
| 文科 | 472 | ||||
| 小学教育(师范,3年,3300元/年,在澄碧校区办学) | 专科批 | 414 | |||
| 重庆 | 小学教育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7 |
| 黑龙江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417 |
| 辽宁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22 |
普洱学院1978年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2022年1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占地面积205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留学生307人),教职工691名(高级职称199人、硕博士499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各类人才称号教师26人;现有18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2个院士工作站,269个实验实训基地,18个科研智库平台。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60000余名各类人才。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等,获批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同时,学校也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比如获得国际国内多项冠军的“民族啦啦操”、云南省一流课程《普洱绝版木刻》、专业排名全国第四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等。
普洱学院国标代码:10685
云南省招生代码:5311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荣誉
云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云南省平安和谐校园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培养基地
云南省三风建设示范学校
云南省第二批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
云南省第二届“119消防安全奖”先进集体
云南省省级校园创业园
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
云南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
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
2019年度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云南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云南省文明校园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普洱学院招生章程》的规定,为了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原则。
一、专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后,根据考生志愿,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素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二、云南省外考生,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
三、云南省内考生,美术学、工艺美术、绘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七个专业认可省统考和云南省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
四、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七、无故逾期一周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八、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九、本原则由普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按相关规定加分提档。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奖助结合,以奖为主”“帮困又奖优”的奖助体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评优、资助对象
(一)评奖、评优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优秀学生。
(二)资助对象
适用于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项目
(一)评奖类
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二)评优类
各级各类评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班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校级先进班集体等。
(三)资助类
各级各类资助,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同舟爱心扶助基金、社会资助等。
三、要求及有关规定
(一)在奖助评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将奖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通过奖助审核过程教育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同时受助学生要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发展做一定的义务工作。
(二)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四级资助认定小组进行奖助评选和审核,以便将奖学金落实到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助学金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学生应将助困资金切实用于生活开支,凡用于请客、送礼、购买奢移品的,经学校查实一律追回。
(四)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因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不诚信行为而获得资助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奖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助管理
(一)奖助工作实行班级、年级、二级学院、学校四级审核与管理。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年级(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要求负责对奖助学生资格及各类奖助名单进行初审。
(三)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奖助学生初审名单进行推荐上报、公示。
(四)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年度资助计划,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以及各类奖助名单的审定,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奖助经费
奖助经费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国家、省政府、省教育厅下拨的专项经费;
(二)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取助困基金;
(三)各类社会单位、团体、个人的赞助经费;
(四)金融机构实施的信用助学贷款;
(五)其他自筹经费。
六、各类奖助办法以学生处发文为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学生工作部(处)分别制定了《普洱学院学生奖助项目管理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办法》、《普洱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普洱学院评选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办法》、《普洱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实施办法》、《普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普洱学院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实施办法》、《普洱学院同舟爱心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普洱学院社会资助管理办法》、《普洱学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等文件,按照规定发文,照章办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党和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2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资格
(一)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三)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四)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五)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全国或者某一领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级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当年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下拨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六、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党和政府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66号)和《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09]24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申请资格
(一)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三)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四、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当年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评审否决条件
(一)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10%以内;
(二)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三)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下拨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相关要求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七、评选要求
(一)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省政府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实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66号)和《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09]24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在提取的助困专项经费中设立。校级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春季)进行,为鼓励大一新生勤奋学习、奋勇前进,形成学校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校级奖学金优先在一年级中评选。
二、奖励标准
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
三、校级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期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评审否决条件
(一)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20%以内;
(二)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三)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处根据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组织评选,评选出本学院一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级学院应按照相关要求逐一审核学生材料无误后,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归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院系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评选要求
(一)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评审,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三)各二级学院应大力宣传校级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都能够熟悉了解校级奖学金政策;大力宣传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播正能量,树立校园中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百色学院是2006年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广西省立田西师范学校,历经百色师范学校、百色师专、百色地区师范学校、右江民族师专等阶段。80多年来,学校坚持在“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办学,凝练了“团结合作、艰苦奋斗、克难攻坚、磨砺成才”的“石磨精神”,走出一条艰苦创业的发展之路;秉承“志远行敏、德高业精”校训,为社会输送了15万余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专门人才,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巩固作出巨大贡献。
学校升本以来,坚持以“百折不挠、奉献拼搏、团结务实、争先创新”的百色精神办学育人,科学谋划,艰苦创业,经过“明晰思路、寻求合作、创新模式”等探索改革阶段,实现了从专科教育为主向本科教育为主、从师范教育为主向产业服务型教育为主的“两个转型”,成为广西首批4个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是广西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中华经典诵读试点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西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华文教育基地”“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绿色大学”“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833.22亩,拟建百东校区占地2512亩,现有建筑面积47.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亿元;实验室实训室29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07个,馆藏纸质图书130.58万册,电子图书198.8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641人,其中各类教师135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9人,正高级职称教师70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6人,“双师型”教师546人。长期聘请多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近年来,1名教师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228位教师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8人获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1人获得“广西高校思政政治教育卓越人才”,4人获“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有9位教师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有12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全国教育先进工作者,3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3人入选广西“卓越学者”,1人被评为评为广西“莫振高式八桂好老师”,1人被评为“八桂名师“,1人被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学校设有21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高职)专业,设有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即市场营销第二学位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形成以人文社会类学科专业集群为基础,产业服务类学科专业集群为主导,多学科专业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学生24311人,招收来自泰国、老挝、柬埔寨、巴基斯坦、索马里、赞比亚等国家的留学生共46人。
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群3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7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自治区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5个,广西高校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广西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个,是广西教师教育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以来,共获得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1项,自治区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2009年以来,共有5691人次学生获得2676项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学科竞赛奖,其中1816人次学生获得604项国家级奖。484名学生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2个班级被授予自治区先进班集体。14名学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7人次学生获得此项提名奖;266名团员、团干受到上级团组织表彰,学校各级团组织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广西五四红旗团委”10个、“广西五四红旗总支部(团总支)”18个。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全区平均就业率水平之上,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
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学科专业一体、教学科研互动理念,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项目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1个,广西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1个,广西社科普及基地1个,被确定为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研究基地。2005年以来,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7项;科研资助总经费4480多万元。全校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7170多篇,其中被SCI、EI收录290多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近1170篇;出版专著、编著和教材130多部;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60多项,其中省部级30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9项,优秀奖2项,获国家文化部评选的第十一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1项)。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注重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国际合作。近年来,先后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与百色市各个县(区)政府和252个区内外企事业及其他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其中与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输送与合作协议;与德国1所大学、俄罗斯1所大学、美国2所大学、越南3所大学、马来西亚4所大学、泰国12所大学及4个府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泰国程逸皇家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泰国沙功那空皇家大学承认我校对应专业的学分。学校先后派遣620多名越南语、泰语、英语、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生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相关大学交流学习、参加学科竞赛,先后派遣460多名汉语国际教育、泰语、英语专业学生到泰国中小学进行汉语教学实习,60多名教师、学生志愿者赴美国、泰国、菲律宾及蒙古开展汉语教学,10名教师赴美国与泰国访学、进修;90多名教师赴国外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泰国如诺大学、程逸皇家大学等多所高校先后派出师生到我校开展教学和学习活动;成立了“百色学院—马来西亚高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等中外合作教育基地或中心;先后组团参加9届东盟广西国际教育展;到美国、法国、德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高校进行教育考察交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百色学院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正在“植根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建设具有百色精神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百色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www.bsuc.cn)公布。
我校在学生每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总额合计1100多万元;此外还有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社会性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受资助学生覆盖面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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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金融数学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系统掌握数学专业、金融与经济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的分析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能够运用所学的数学与金融分析方法对经济、金融信息进行定量分析与数据处理,并解决金融及其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能够在金融银行、证券、保险、企事业就业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数学分析、解析

百色地区没有公办专科院校开设小学语文教育专业。2022年广西公办专科(除百色地区外)开设小学语文教育专业有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全国各地公办专科面向广西开设小学语文教育专业有鹤岗师范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数学专业,金融与经济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的分析方法,能够在金融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和金融管理部门、统计部门就业或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也可到高等学校或中、小学从事数学教育教学工作。开设的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金融数学、概率论、应用数理统计、会计学基础、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期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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