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西班牙语专业将在提高语言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在高年级开设新的课程,讲授外交学、经贸学、中国及西语国家的国情,历史、文化等基础知识,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外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后发展为延安外国语学校,建校始隶属于党中央领导。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归外交部领导,195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80年后直属教育部领导,1994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35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三年的学费标准是86000元/学年,第三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实施综合评价)和本科一批次,考生可同时填报。
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科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四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为653分(综合)。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国际经济与贸易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浙江省录取批次:2021年为平行录取一段,2020年为平行录取一段,2019年为平行录取一段,2018年为平行录取一段,2017年为平行录取一段。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浙江招生专业有西班牙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新闻传播专业

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录取分数线:综合最低分为653,最低位次为7109;202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招生计划:(1)综合的专业有:英语(涉外)、日语、法语、外交学、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德语、英语、俄语、西班牙语(国际新闻传播)、工商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1分,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2分,法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5分,汉语国际教育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6分,工商管理类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政治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5分,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9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49分,工商管理类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3分,法学综合录取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3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5分,法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60分,工商管理类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60分,汉语言文学综合录取分数线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4分,工商管理类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8分,传播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8分,汉语国际教育综合录取分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1年浙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0分,汉语国际教育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2分,国际经济与贸易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3分,金融学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4分,世界史综合录取分数线为654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浙江西班牙语录取分数线为637分(综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浙江西班牙语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西班牙语(旅游)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西班牙语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文学学士

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西班牙语录取分数线为659分(综合)。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西班牙语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西班牙语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西班牙语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