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66 | 154 |
| 高职排名 | 213 | 2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1 | 42031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5 | 32979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2 | 544352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03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11 | 476510 | 150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民政部直属、全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拥有50多年的办学经验和深厚的人文积淀,先后为全国民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10万余名学生和在职干部,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20多项荣誉。
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
1、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4、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5、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
7、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8、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为 2C 及以上,必测为 4C 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目前尚无艺术类专业。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我校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山东省优质校”。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省名校验收,树立了聊城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
学校位于聊城,占地面积6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万平米,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36万元,馆藏资源丰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学校现设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等8个系,49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山西、江苏、河南、贵州、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10个省和自治区。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金融保险、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商务英语每学年4800元,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学年800元。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⑵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