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或理学博士学位。本专业培养设有淘汰机制,因成绩等原因达不到进入二级学科标准者,将进行本科分流。因任何原因分流的学生在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培养,按要求完成专业选修课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后,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本科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3.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五年,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3.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五年,学生完成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3.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五年,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及阶段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符合学校毕业有关规定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七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硕士学位。本专业第五学年设分流出口,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进入二级学科学习者,完成五年本科教学计划,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按本科毕业。

3.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四年。按教学计划完成本专业全部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5.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或理学博士学位。因任何原因分流的学生在完成前3.5学年的培养,按要求完成专业选修课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后,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本科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未达到进入二级学科要求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完成本科阶段学业,一定比例的学生可选择“双博士学位”(MD+PhD)项目,在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基础医学方向学习研究3-5年,符合条件者,授予科学博士学位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实行严格淘汰机制,因成绩等原因达不到进入二级学科标准者或自愿放弃二级学科学习者,将在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后分流出口,符合条件者按本科毕业。

4.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学制八年,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考核合格,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和医学博士或理学博士学位。本专业培养设有淘汰机制,因成绩等原因达不到进入二级学科标准者,将进行本科分流。因任何原因分流的学生在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培养,按要求完成专业选修课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后,符合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准予本科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