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65 |
| 高职排名 | 451 | 5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2 | 19501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2150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8 | 146303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64 | 187859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289 | 250583 | 266 |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7年,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举办者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办学业务受河北省教育厅指导,是河北省唯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电力类高职院校。2012年,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技能培训中心,与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合署办公,学院形成了高职教育与职工培训两项业务并举并重、相融共促的发展局面。建校六十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电力行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按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面向浙江、福建、江西、安徽、甘肃五省招生1700人。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并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2011年我院教师科研课题成功立项教育部级、省级共28项;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在普通高校教学专项检查中,对全省68所(本科29所、高职39所)高校中的21所进行抽查打分,我院以8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依据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同时、我院对2012年录取的每位省外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