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含刑法、民法)、法律硕士综合(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面衡量、科学选拔、综合评价、创新形式为导向,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查。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状况以及心理考评结果,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六、考试(一)初试考生参加2014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二)复试1.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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