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评议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外语水平、科研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及成果、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等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通过线上系统出具评议意见。通过者名单将在2022年11月25日前在公管学院主页(http://sppa.xjtu.edu.cn/)“研究生教务”公布。
材料评议合格的考生将取得参加专业考核的资格。
(二)资格现场确认
材料评议合格的申请人必须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管学院(创新港校区涵英楼六层)5-6068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B)准考证。2022年12月18日-12月20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1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不含专项计划,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各学院(部、中心)直博生和资格考核转博人数、普通招考生源及绩效计划等情况在录取阶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学校博士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公布执行。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2021年9月。
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10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综合考核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计划书(一份)。申请人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英文文献不少于20篇。具体格式(见附件)可在公管学院主页下载。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网上报名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程序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考生。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要求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招生规模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资格现场确认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