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
4.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若届时不能提供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6.境外学位获得者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籍。
8.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9.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10.学院招生办法中涉及全校政策的报考条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以及学位等规定如有与本简章不一致的,应与本简章为准。
11.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辅导活动,如有咨询可联系附录中各院级单位招生电话。
12.请仔细阅读本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
13.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14.如遇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咨询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咨询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1.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化工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管理与经济学部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微电子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智能与计算学部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注:我校新媒体与传播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等挂靠有关主体学院招生,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见附录(4))
2.天津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报名系统中查询)
http://202.113.8.92/bszs/zsds
3.天津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供参考)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申请 阶段 | 2023年2月16日―4月10日 | 网上报名,选择导师,提交材料 |
2023年4月20日前 | 公布材料初审合格名单 | |
2023年4月20日-30日 | 复试缴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请登陆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计230元 | |
2023年4月中下旬 |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 |
审核 阶段 | 2023年4月下旬-5月中旬,具体见学院安排 | 综合考核(届时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
录取 阶段 | 2023年5月下旬-6月上旬 | 公示工程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
2023年6月中下旬-7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4.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就读校区 | 学院名称 | 教务老师 | 办公电话 |
北 洋 园 校 区 | 机械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22-27403434 |
建筑工程学院 | 董老师 | 022-27400842 | |
化工学院 | 石老师、孙老师 | 022-27892369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2-85356700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石老师 | 022-27892622 | |
智能与计算学部 | 孙老师 | 022-27407657 | |
卫 津 路 校 区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022-27401298 |
建筑学院 | 李老师 | 022-27402393 |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曹老师、王老师 | 022-27890786 | |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张老师 | 022-87401830 | |
生命科学学院 | 张老师 | 022-27403906 |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刘老师 | 022-87370655 | |
微电子学院 | 张老师 | 022-27405716 | |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2-27405477 | |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 | 张老师 | 022-83612123 | |
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 黄老师 | 022-27405272 | |
未来技术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 | 史老师 | 022-87370871 |
答案来源于:2023年天津大学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学习年限及学费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基本要求:符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适用对象

2023年天津大学数学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本办法由数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未尽事宜参考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

2023年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符合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和要求。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023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由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