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考条件规定参阅《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专业只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深圳大学档案馆,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2023年深圳大学“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化学专业“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心理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生物学“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