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博士点招生专业每招收一名直博生,额外定向奖励招生博导一个硕士指标,直博生及奖励指标不计入博导所带研究生累计限额。
(二)“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三)“直博生”培养期间,如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可主动提出分流或按规定分流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2年9月16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上旬开始(具体以启动时间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按要求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申请材料至各博士招生学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申请材料和提交时间等要求参阅《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机制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