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3.“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4.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一同到学院成都校区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5.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