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3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六、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4年3月下旬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14年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四)对以同

2.复试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③大学本科成绩单;④教授推荐函(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⑤体格检查报告。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14年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四)复试1.复试地点、时间地点:泉州师范学院时间:2019年5月25日之前完成2.复试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③大学本科成绩单;④教授推荐函(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

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