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6.我校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部分,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报考条件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招生计划

2021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