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4.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网上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预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申请流程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对象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专业

2023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023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复试

2023年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