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以录取。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拟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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