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304(邮编510006)。
注意:仅接受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研究生学院收到考生材料后,组织招生专业学位点进行审核并公示。
3.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在考生承诺处签字确认,必须填写:a.应届考生:学生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b.往届已就业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c.往届未就业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2)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考生:①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必须设置为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本科(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和硕士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考生:①本科阶段材料: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②硕士阶段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到前补交)。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6)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原件备查)。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答案来源于: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期间不得修改信息。
2.网上确认流程
考生凭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上确认。请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再次确认报名信息内容准确。
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需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发布的新信息)。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审核结果一般于48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如系统反馈显示“审核通过”,说明已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如系统反馈提示“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的提示内容尽快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补充材料后仍反馈“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务必于11月5日14:00前致电020-39352060,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确认操作。
网上确认咨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每天9:00-17:00,11月5日9:00-14:00。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以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网上(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课程或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成绩通知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
电话:020-39352060, 
E-mail:yjsc@gdp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p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yjsxy.gdpu.edu.cn/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亦可登陆报考学院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广东药科大学
2021年9月9日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按照《准考证》上“报考点说明”和“招生单位说明”进行考试准备,并在考前一周登录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考试注意事项。

2023年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报信息确认及申请材料提交

2023年广东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方式实施细则网报信息确认及申请材料提交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采用“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021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箱广东药科大学纪委监察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9月9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