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外语类相关专业的参照相应标准执行,由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报名条件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二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和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及副教授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一级学科设立,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