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推荐免试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享受博士生待遇。接收的本科直博生占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5.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6.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7.学校将在2023年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8.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通知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通知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