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经学校审定后,于学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 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 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 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证书(2018年9月1日(含)以后获得,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请提供以下-少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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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基本条件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