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学术成果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如有多 份,可将同类材料装订),并装于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请注明“专业姓名博 士申请材料”。
(2) 请以快递方式(仅限EMS、顺丰)邮寄,并注明“专业姓名博士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 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 号楼 K07室,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招生与市场部,邮编:100871。电话:6274 7014/7015。同时,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推荐信除外)打包发送至邮箱: admission@gsm.pku.edu.cn ,文件名为“专业姓名博士申请”。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证书(2018年9月1日(含)以后获得,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请提供以下-少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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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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