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且达到及格分数线。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选拔条件与要求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招生导师及名额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选拔原则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需提供专业排名;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第1、第2、第3、第4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