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负责受理本单位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生申请条件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选拔条件与要求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导师及名额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选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