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研招办0731-58292051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公共管理学院:0731-58293334;0731-58292642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共管理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学院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两种类型的定向就业合同(一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种与招生单位,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两种类型的合同,缺一不可)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022年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022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022年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022年湘潭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