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40%,复试成绩权重为6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1.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全校排序,按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超出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调入到其他导师招生计划。
2.拟录取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含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公示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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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察。

2022年新疆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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