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接受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往届或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
4.申请者须至少有一项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
(1)若成果为学术论文,则应当是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内的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或已接到录用通知的论文,且以申请人为唯一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唯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
(2)若成果为发明专利,则应当为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3)若成果为学术著作,则应当已正式出版且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
(4)若成果为智库成果报告,则应当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若成果为科研奖励,则应当享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且申请人位列获奖者名单前2/3(含);
(6)若成果为学科竞赛类获奖,则应当以排名第一获得与学科相关的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5.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6.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10)项)。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须具备《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z..cn/info/1042/11934.htm)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申请条件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招生专业、招生方式以及拟招人数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基本原则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二年级(2020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博士专业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二年级(2020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博士专业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境外硕士未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考。

2022年深圳大学城市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境外硕士未获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