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问定向协议什么时候提供答可在复试之后但务必于上报录取库之前考生需要提供定向协议往年复试一般在三月份定向协议签订时间在三月底2022年时间进程以教育部及我校新通知为准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定向的说明

5问如果到录取时没有定向单位可否按非定向录取答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不能按非定向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理工学院非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定向的说明

2021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录取学院(研究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一)学校为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1、特等奖学金5.1万元(三年);2、一等奖学金1.7万元/人·年;3、二等奖学金1.5万元/人·年;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2023年厦门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通知(第三批)非全日制考生未选择“定向”报考类别

2023年厦门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通知(第二批)非全日制考生未选择“定向”报考类别

2.根据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一律不转入我校。

二非全日制考生未选择定向报考类别根据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请以下考生及时修正报考信息表格2非全日制考生未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类别名单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的通知第一批

2023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接受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

8我校不接受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