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选拔程序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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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022年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