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4.能证明本科阶段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创作)成果等。(尽量简化)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30—10:30到计算机楼112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30—10:00到气象楼11楼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和抽签。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表》;(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2017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方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在6月中旬。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