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材料评审结果;
3.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4. 拟录取名单;
5. 院系认为重要的其它信息等。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104第四临床医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rar

10、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四、学院学科审核程序审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1.资格初审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申请—考核”招生指标以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为基准)及申请人数确定。2.全面考核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考生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及《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注意截止日期)。1.网报: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填报有关信息。2.材料提交:2017年11月20日-12月15日,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审核纸质材料,并送至明达楼314房间。

一、组织管理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成立医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钱东福成员:陈家应、王锦帆、王建芬、陈鸣声

1.科研设计(1)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9日(2)形式:性科研设计,报考导师将科研设计的指定题目通知考生,要求5天内完成。(3)内容: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撰写报考导师指定题目的科研设计。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材料提交:电子版(邮件以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命名)于12月29日上午8:00前发至邮箱zhengjue800112@;纸质版于12月29日下午4:00前,交至明达楼314房间

六、其他1.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2.本工作细则自2019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3.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南京医科大学儿科学院2018年11月16日

2022年南京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2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