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于被外县域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如果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没有跨县(市、区)迁移的(备注:蕉城和东侨之间迁移不属跨县域),一般不予转学。
5.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办法、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等其他有关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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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体育与健康学科计分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的计分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按照各中职学校专业计划数、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录取结果的报送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普通高中录取,并按《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时间要求,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导入录取信息并公布录取结果。(八)其他事项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全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班生额不超过50人。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招生录取总分的组成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地理、生物成绩的认定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招生计划下达和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022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对于已被普高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7月18-19日17:00前,见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可以向毕业学校提出撤销录取资格的申请,经当地招生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撤销普高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职业院校录取。对于撤消普高录取资格后余下的名额,是否补录由各地招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