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医学院博导的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医学院自行组织,相关录取方案由医学院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690010;邮箱:tjy@hqu.edu.cn。
2、未尽详情请见华侨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624.htm。
3、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华侨大学厦门校区E4-301室,电话:0592-6162220。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及导师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审核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博连读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2022年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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