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申请条件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考核要求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实施范围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选拔原则

5.请各学院2019年1月9日前,将本院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综合考核表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11月2日附件下载: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寄送信息.xls附件下载: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附件下载: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体格检查表.doc附件下载:附件4:非定向(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承诺书.doc附件下载:附件5:“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申请者资格审查工作,相关资料留复印件备查。

2022年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稀土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形式及职责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1、“申请-考核”制实行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需提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