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所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全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药卫生类普通专科学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数字校园实验校
--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湖北省优质校
--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及名医工作室
--湖北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湖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
--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开办医类专业教育近70年历史。学校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卫计委)、荆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18年6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成基层中医药人才和全科医生的培养基地”。2020年12月1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指出:“鼓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面向基层培养中医药人员。”2021年1月15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支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本科专业,晋升应用型本科学院”。
2021年6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布《2021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我校在全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继2019年、2020年后再次排名第1。
2021年3月“金平果”发布高职专业排行榜中,我校中医学专业和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全国排名第2,中医骨伤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全国排名第3。
按省教育厅发布的第三方统计数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对母校满意率、毕业一年以后(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的薪酬位于全省高职高专前列。
学校占地735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拥有2所三级直属附院(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和1所省级标准化实验动物中心;校内装备有73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1.5万册(含电子图书20余万册);引进“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以及“中国知网”电子期刊数据库、“超星数字阅读服务平台”等数字资源;在全国10个省区市130余家二甲以上医院和60家医药卫生企业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专兼职教师1003人,其中专任教师42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专任教师191人,占校内教师总数的44.52%,双师素质教师239人,占校内教师总数的55.71%。
学校 “中医学教师团队”获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1386家高职院校中仅有10家获此殊荣,我校是湖北省唯一入围的高职高专教师团队)。
学校集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于一体,突出中医药特色,中医药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体,目前开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药学、中药制药、中医养生保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21个普通专科专业,面向30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1万余人;同时开办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成人专科和护理学自考本科(联办)专业。湖北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医师协会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设在学校,分别承担全省乡村医生培训和中医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任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先后建设了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业2个,教育部认定的国家骨干专业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1+X证书制度试点5项,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品牌专业2个、特色专业5个、实训基地1个、精品课程5门。教材建设成果丰硕,有2部教材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5部教材入选全国中医药高职高专国家卫生健康委“十三五”规划教材优秀融合教材,是主编教材获评优秀教材最多的学校。学校牵头制定了“全国高职院校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教学标准”。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110余人次,二、三等奖近550人次。
自成立以来,学校已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服务企业输送了近10万余名实用型人才,涌现出了入选全国“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一线医务人员抗疫巾帼英雄”“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甘如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黄振光,“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郑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全国优秀志愿者”黄贵军,“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职教之星”范尉,“湖北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杰出志愿者”“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彭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付鑫,“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陈春丽,“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感动荆州”年度人物孟茂林,“感动荆州”年度人物、“荆州好人”“荆州楷模”魏春宇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和在校生。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期间经考核鉴定合格后可获取与医学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同时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一批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学校多次荣获“全国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荣誉称号,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乡村医生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红旗团委”和“湖北省高校理论学习先进集体”,医疗系学生党支部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塑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发展理念,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着力于创构特色、彰显优势、打造品牌、提高效益,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不断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服务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推进“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资助贫困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现阶段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千方百计为贫困家庭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不让任何一位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高 勇
副主任:王立国(常务) 杨仁和
成 员:龚 健 李华琼 王昌平 林 正 唐钟陵 程 卫 何国珍
刘启华 李秋红 学生会主席 学生团委书记
贫困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龚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的调查摸底及评审,统筹安排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2.制定贫困生资助的原则和标准,负责贫困生资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有关资助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的上报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答和咨询工作。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及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⑵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⑶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⑷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2.必备条件
(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的学生;
(2)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或出现突然变故,学生生病住院,无力交纳学费、医疗费和无法保证基本生活费者;
3.对已资助的贫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助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情况而获得资助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因学习不刻苦导致学习成绩差,不能完成学业者;
4.生活不俭朴,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经常上网、私自在外租房者。
四、资金管理、来源及资助形式
(一)资金管理
学校设立贫困生资助专项基金,建立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学校审计部门一年审计一次。
(二)资金来源:
1.学校按年度学费总收入的2.5%比例提取;
2.教职工捐款:校领导500元/年,中层干部200元/年,党员100元/年,职工自愿;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资;
4.其它渠道。
(三)资助形式
1.助学奖:对获得奖学金的贫困生,除按学校规定享受奖学金外,另按所获奖学金的等级标准的50%比例给予助学奖。
2.特困生生活补助:因学生及其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生活无着落者,经本人申请,按程序核实、审批后,酌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勤工助学报酬:学校设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学生统筹安排,统一管理,视工作岗位给予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
4.医药费用补助:学生因病或意外入院治疗,治疗费用除由保险公司理赔和组织募捐解决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5.学校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并提倡学生的生源地申请贷款;为暂时无法交清学费的学生建立绿色通道,采取缓交学费的方式不让学生失学。
五、评审办法与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2.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人选,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助贫困生申请表》,班主任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系部。
3.学生工作处组织系部全面审核后,报学校贫困生专项基金委员会审批;
4.计财处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资助手续。

2022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天津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不招色盲色弱)(校本部)不招色盲色弱、口腔医学(不招色盲色弱)(校本部)不招色盲色弱、护理(不招色盲色弱)(校本部)不招色盲色弱、药学(不招色盲色弱)(校本部)不招色盲色弱、中医学(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312分(理科)。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养生保健在招生省份:湖北、吉林、河南、广西、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广东、天津、浙江。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西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413分(文科)。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西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中医养生保健文科专科批普通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西中医养生保健招生计划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414分(物理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中医养生保健(非定向)物理类专科批普通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广东中医养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350分(理科)。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中医养生保健理科专科批普通类中医养生保健文科专科批普通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河南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384分(理科)。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河南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19中医养生保健理科专科批普通类中医养生保健文科专科批普通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为502分(综合)。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中医养生保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中医养生保健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中医养生保健招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代码:520417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在浙江、湖北、四川、西藏、陕西、吉林、河南、天津、甘肃、云南、广西、广东、新疆等13个省市开设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天津市录取批次:2021年为专科批,2020年为专科批,2019年为专科批,2018年为专科批。2022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天津招生专业有中医养生保健(校本部)、口腔医学(不招色盲色弱)(校本部)不招色盲色弱、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中医养生保健学费:50001.2022年中医养生保健学费:5000;2022年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湖北中医养生保健物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