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被本科所在院校取消推免资格的;
6.其他不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如2022招生年度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生接收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7日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培养潜质。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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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工作程序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招生计划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工作原则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相关事宜通知其他事项

2023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其他事项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