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的规定,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应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省市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分配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初中学校(不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分配范围为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应适当向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招生时,应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名额分配计划具体分配与录取办法由市招考办制定。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试方式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试内容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录取参考科目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录取计分科目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试科目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考试组织和管理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学业水平考试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适用对象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名额分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