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学位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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