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7.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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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术科校考违规处理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校考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规定取消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

(二)美术类术科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和色彩。2.考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3.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和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共七个考点。

2.招生院校管理职责。(1)及时上报有关考试数据。所有拟在我省招生并实施校考的院校都须及时上报考生报名数据,拟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考前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与高考报名数据复核后,供相关考点下载,以便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未能在考前10天上传考生报考数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第1小批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第3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有关规定(一)设点要求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组考实际,2015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院校来我省设点考试的数量和规模,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我省招生录取的院校,经学校申请,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录取批次院校设点组织校考。

2.招生院校管理职责。(1)招生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贯彻“阳光工程”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应于2015年春节前公布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校考实施办法,并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我办;(2)组织与实施校考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规范校考行为,完善校考管理制度,加强各专业校考评委的遴选和管理,优化各专业校考的评分细则和办法并成立由专家组成的成绩仲裁组,纠正有争议的校考行为和偏差,采取

录取批次安排2016年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批所有批次的本科院校志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

4.专科A类:面向全省招生的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第1小批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有关规定(一)设点要求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组考实际,2016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院校来我省设点考试的数量和规模,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我省招生录取的院校,由高校提出组织校考申请,经我办同意,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实施专业校考。此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录

5省外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管理规定6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7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阅及下载附件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