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7.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综合成绩(50%)和复试综合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本所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集体审核后,将建议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流程。

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录取

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诚信、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

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复试

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申请材料补充

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复试之前对进入复试的考生所持证件等再次审查与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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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调整版)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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