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3、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面试(面谈)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考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督导和检查。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
5、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面试(面谈)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在新生复查中出现冒名顶替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二接收工作程序及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开展复试工作一2021年9月28日900起至10月8日800前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研招网网址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选择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哈尔滨医科大学只受理每名推免生网上填报的一个志愿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规模的50各学院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参照执行二10月8日830前请已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外语考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学校考试机构出具的验

二接收本科直博生工作程序及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合格且本人申请为本科直博生的考生参加导师面试一09月28日900至10月8日800前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网址哈尔滨医科大学只受理每名推免生网上填报的一个志愿注意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同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导师所在学院专业有三级学科的含三级学科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报考无效二10月8日830前考生将以下材料发送到邮箱1身份证正反面2学生证3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

三测试及录取1测试时间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1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第一阶段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4月9日前考生可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看第一阶段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如果学院招生计划有剩余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4月15日前考生可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看第二阶段录取结果2特别说明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

三录取原则及程序1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3根据我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顺序录取面试面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我校单独考试录取的

第八条录取原则及程序1、认真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根据报考我院的实际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进行投档。省招生办将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内外加分)进行投档。3、在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上,在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4

2022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及录取专业:遵照省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远程网络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总分相同,以远程面试中的专业认知、职业道德成绩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2022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考评方式及考试内容

2022年伊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及程序

五录取原则及程序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3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面试面谈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考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督导和检查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

2022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