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签订就业协议后二次派遣的毕业生,只需填写二次就业证明;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的毕业生,请在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证明中详细列出。
4.对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本次无需报送,可于材料补充完整后第二批报送。
5.为方便交流咨询,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请实名(学部(院)+学号)加入大工研究生基层就业工作群(QQ群:565834679)进行咨询。
联系人:臧老师电话:13889526541/0411-84708336
附件【附件-基层就业相关附件及填表说明.rar】
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5日17:00。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报送要求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电子版材料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就业证明(附件3,两份)或二次就业证明(附件4,两份);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申请附加信息表(附件2,一份,本人签字确认);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两份);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纸质版材料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申报材料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一批申请材料受理工作通知申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