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原则,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经联招办核准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试名册,加盖联招办录取专用章。高校根据经联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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