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寄达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张老师,0571-8832093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时间、地点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录取工作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体检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咨询、投诉、申诉方式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工作规范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协同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推免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