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六年二月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六年二月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2021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照片性别政治面貌邮政编码家庭详细地址考生号所在中学中学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手机号码赛事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拟申报专业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高校考核结论注明录取专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2022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七年二月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〇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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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二二二年二月答案来源于2022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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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2月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