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为人之道,立世之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既是一次对考生业务知识能力的考察,更是对考生能否具备从事教育事业应有的师德品质的一次考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行为已纳入刑法范畴,并新增了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市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考试指挥中心即时联通,同步全程监控。考试期间,考点将使用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器等多种措施防止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将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联合执法,全面屏蔽和干扰作弊无线信息的传播,对通过非法手段影响考试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打击。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冒名替考,做到诚信应考,诚实做人,遵纪守法。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开考信号发出后,再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严禁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用于考试并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准考证、《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每场考试上交一张健康管理采集表。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生可于10月25日-29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第一次:进入封闭区时,除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证件、考试文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请考生将非考试物品提前安置好,考点不负责保管。第二次:进入考场时,再次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确保准时进入考场,安检时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考生实施体温测量、金属探测、身份验证核查,请主动配合工作。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试注意事项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试地点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1)

2021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遵纪守法,诚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