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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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电话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

2021年厦门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十、监督和违规处理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监督和违规处理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电话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答案来源于2022年厦门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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