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总分(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相同,则先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中按语文、数学和德育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有关事项
1.“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2.2022年4月28日,考生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3.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保持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职专业大类对口。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8:00至8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官网https://ddzs.scvtc.edu.cn,点击“9+3报名”图标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3.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在报到现场缴纳130元/人的报名考试费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一2021年普通高中单招拟录取分数线2021年普通高中单招拟录取分数线专业类别文化低分一志愿低分二志愿低分调剂志愿低分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电子商务文理兼收11631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科90267315动漫制作技术文理兼收160350工程造价文理兼收180362工业机器人技术理科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文理兼收102282会计文理兼收152310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90224358机械设计与制造文理兼收计算机网络技术理科112298建筑工程技术文理兼收161324旅游管理文理兼收旅游英语文理兼收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兼收汽车营销与服务文理兼收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文理兼收

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新生注册

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新生注册和复查

八新生入学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注册和复查(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新生复查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新生注册

2021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新生注册和复查